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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市2014年中考及高中招生方案发布
作者:扬州晚报    文章来源:扬州晚报    点击数:2153    更新时间:2014/3/26    
 

各县(市、区)教育局,开发区城乡管理局,生态科技新城社会事业局,蜀冈-瘦西湖风景名胜区管委会科教文卫处,市直各学校:

  为 做好初中毕业、升学考试和高中招生工作,建立与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相适应的中考中招制度,切实发挥中小学教育教学评价与考试制度改革对推动和保障课程改革的 重要作用,根据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中小学评价与考试制度改革的通知》及《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阶段和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意见》(苏教规 〔2010〕2号)、《关于做好江苏省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苏教职〔2013〕9号)精神,结合全市教育实际,现制定印发《扬州市 2014年初中毕业升学考试和高中招生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有利于贯彻国家教育方针,推进中小学实施素质教育;坚持有利于推动中小学实施新课程,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坚持有利于提高义务教育实施水平,面 向全体学生,全面提高教育质量;坚持有利于高中阶段教育事业的发展,促进高中阶段学校发展和教育质量整体提高;坚持有利于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为扬州地 方经济发展输送更多的高素质技能型人才。

  二、初中毕业升学考试科目设置及安排

  1. 文化考试科目

  语 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思想品德、历史为文化考试科目,在初三年级进行。其中,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实行闭卷考试,思想品德、历史实行开卷 考试。各文化学科由市教育局统一命题、制卷,全市统一组织网上评卷。英语听力口语测试按省统一要求组织,成绩计入英语学科总分。各科考试成绩由市教育局统 一合成,合成后由各县(市、区)发布。文化考试时间为6月16日—18日,考试结果以分数形式呈现,考试日程、各学科分值及考试时间见下表:

  表一:文化考试日程

  6月16日

  6月17日

  6月18日

  上午

  科目

  语 文

  数 学

  英 语

  时间

  9:00—11:30

  9:00—11:00

  9:00—10:40

  下午

  科目

  化 学

  物 理

  思想品德

  时间

  15:00—16:40

  15:00—16:40

  15:00—16:00

  科目

  历史

  时间

  16:30—17:30

  表二:各学科分值及考试时间

  科 目

  分 值

  考试时间(分钟)

  语 文

  150

  150

  数 学

  150

  120

  英语(卷面)

  120

  100

  英语(口语及听力)

  30

  20

  物 理

  100

  100

  化 学

  100

  100

  思 想 品 德

  50

  60

  历 史

  50

  60

  2. 体育考试项目

  全 市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以满分30分计入学生升学总分,其中学习过程评价(学习管理)12分、体锻效果评价(身体素质)18分。体育考试由市、各县(市、 区)教育行政部门分别负责组织实施。全市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工作须于5月20日前结束。中考体育考试工作方案由市教育局另发。

  3. 会考科目

  地 理、生物、理化生(物理、化学、生物)实验操作为毕业会考科目。地理、生物学科在初二年级进行,实行闭卷考试,由市教育局统一命题、制卷,统一组织考试, 统一组织阅卷,考试结果以等级形式呈现。初二地理、生物具体考试时间分别为6月19日上午 8:00 —9:00 和10:00—11:00。理化生实验技能考查由市教育局制定具体方案后组织实施(具体办法另行通知)。其中,理化实验操作考试在初三年级的5月份进行, 生物实验操作考试在初二年级的6月份进行。

  会考是中考的重要组成部分,会考科目成绩均合格者方可报考三星及以上普通高中,凡有会考科目成绩不合格者要求升入省三星及以上普通高中就读的,市教育局一律不予办理普通高中学籍。

  4. 考查科目

  信 息技术、音乐、美术、综合实践为考查科目,考查结果以等级形式呈现。信息技术由市教育局统一命题,考试形式为上机操作,县(市、区)组织考查,在初二年级 的6月份进行;音乐、美术、综合实践由县(市、区)组织命题,学校组织考查。考查科目成绩作为综合素质评价“学习能力”的重要内容。

  5. 综合素质评价

  综合素质评价是全面反映初中学生素质发展状况的重要手段,其评价结果是学生毕业和高中录取的必备条件。

  综合素质评价以学生的日常表现为依据,全面收集学生基础性发展信息,将评价贯穿于教育教学全过程。各初中学校要建立《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报告单》、《国家 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报告书、《扬州市学生体质健康卡》和《成长记录袋》制度。综合素质评价应参照学生成长记录和学生本人、同学及相关人员提供的信息。 综合素质评价的内容、方法、程序及评价结果应向学生及其家长公示和解释。综合素质评价获得优秀等级的学生名单应及时在学生所在班级公示。

  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用等级加评语的方式呈现。评价等级分为A、B、C、D四等。各初中学校要成立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委员会,各班级要成立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小 组。班级评价小组成员不得少于3人,评价小组主持班级学生的综合评价工作。评价结果要在充分听取学生意见的基础上,由评价小组集体讨论决定。

  各初中学校应对初中毕业学生进行学业成绩和综合素质的全面鉴定。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达C级以上者方可毕业。市教育局将适时对各地各学校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情况组织检查。

三、高中招生录取

  1. 加强高中招生计划的管理

  高中学校必须按照计划招生。招生计划由市教育局会同市发改委编制。各地各学校要严格执行招生计划,凡擅自突破招生计划的将严肃查处,并削减下一年度招生计划,未经批准的招生行为无效,教育行政部门不予办理学籍,并视情节追究有关学校及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2. 规范高中招生的程序

  所 有应届初三学生都必须参加中考,所有高中在市内招生都必须以中考成绩为录取依据,任何学校不得以任何名目在中考前招生,不得录取无中考成绩的学生,不得举 办初高中“直升班”。高中招生录取审批依据省教育厅有关规定,按照“县(市、区)教育局招生—市教育局审批—省教育厅学籍库电子注册”程序进行。公办普通 高中一律不得跨省辖市招生。

  涉及到区划调整的5个乡镇(李典、头桥、沙头、杭集、泰安)初中毕业生和原维扬区初中毕业生,在毕业升学考试时,选择报考由市教育局组织实施的高中招生,或者选择报考由邗江区教育局组织实施的高中招生,二项只能选择一项,不可兼报。

  3. 实行热点普通高中招生指标定向分配

  为 促进初中教育均衡发展,继续实行热点普通高中招生指标定向分配办法,定向招收指标应不低于学校招生计划数的50%,并按一定分配办法分配到初中学校。各地 教育行政部门可以根据当地招生实际确定热点普通高中,省四星级高中应该确定为热点普通高中。鼓励和支持民办高中也招收指标生。

  4. 支持和规范民办高中招生

  支 持民办教育的发展,民办高中与公办高中享有同等的招生权利。民办高中招生统一列入普通高中招生计划。民办高中可自主决定招生范围,可以提出跨省辖市招生的 要求,招生范围及招生计划报经市教育局审批后编入全市普通高中招生计划。民办高中面向市内招生必须以中考成绩为依据,不得另行组织考试。民办高中跨省辖市 招生可以在生源地中考之后组织独立招生考试,招生广告(含纸质、广播电视、网络等各种形式)需与招生计划相符,到生源地教育行政部门备案,经生源地省辖市 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同意后方可进行相关招生工作,录取手续由学校到生源地市级招生工作管理部门办理。未经生源地省辖市教育行政部门批准,民办学校一律不得到 该省辖市招生。凡未经生源地省辖市教育行政部门批准而擅自招生致使所招收学生不能按期办理学籍的,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该民办学校负完全责任,同时,市教 育局将在下一年度取消该民办学校高中招生计划。公办高中与民办高中的招生应分开,不得相互代招。

  5. 继续实行普通高中录取最低控制线办法

  市 教育局根据各地中考情况及普通高中、职业高中招生计划大体相当等原则确定各地普通高中录取最低控制线。任何普通高中都不得录取控制线下的学生。民办学校跨 省辖市招生时,需参照本地最低控制线在中考分值中的占比,相应确定各有关市的控制线。各地教育行政部门不得为控制线下的学生建立学籍。中、高等职业教育分 段培养项目(3年+3年)招收学生中考成绩原则上应达到当地三星级普通高中录取分数线;中等职业教育与普通本科教育分段培养项目(3年+4年)招收学生中 考成绩原则上应达到当地四星级普通高中录取分数线。

  6. 继续执行优秀运动员升学特招政策

  按 照扬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扬州市优秀运动员升学工作意见(试行)的通知》(扬府办发〔2011〕111号文件)要求,继续做好优秀运动员升学特招 工作。高中学校招收运动员的具体申报程序为:运动员本人及家长提出申请,各有关初中学校于5月15日前向招生学校推荐;招生学校对有升学需求的运动员组织 进行体育专业测试,并于5月25日前将具体意见报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对照特招运动员要求,对各招生学校拟招学生基本信息进行初 审,并在当地教育网公示一周后,于6月5日前将拟招收运动员汇总表、扬州市招收优秀运动员申报表(一式三份)、辅证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报市教育局体卫艺教育 处。市教育局将在中考成绩公布前,将拟审批的具备特招运动员资格名单书面通知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市直各有关招生学校,同时在扬州教育网予以公 示,未列入公布名单以及列入公布名单但中考成绩达不到扬府办发〔2011〕111号文件中规定分数(优秀运动员须达到中考总分60%及以上,拥有国家二级 运动员及以上资质的学生须达到中考总分50%及以上)的学生,各高中学校一律不得办理特招录取手续,凡擅自录取的,将严肃追究招生学校及校长的责任。

  7. 加强中外合作办学高中招生的管理

  高中学校进行中外合作办学或举办国际课程班,均需按有

  关规定履行审批手续。未经审批,一律不得以中外合作办学或国际课程班名义招生。经过审批的招生均按本文件相关规定执行。

  8. 规范高中学籍电子化管理

  按 照全省高中学籍电子管理要求,实现中考系统与高中学籍管理系统的数据对接,实行全省高中电子学籍与全国对接。各高中学校招生计划要于6月份报省教育厅,根 据招生计划建立学籍,超额招收的学生将无法注册学籍,不符合高中学籍管理规定和本文件规定招收的学生一律不予注册。各县(市、区)教育局应于8月25日前 完成普通高中招生工作,9月5日前报省学籍平台,9月30日前建立学籍。没有取得高中学籍的学生,不能作为在籍生参加高中学业水平测试,不能作为应届毕业 生参加高考。

四、保障措施和工作要求

  1. 中考是基础教育工作的大事,是对义务教育段教育教学质量的终端检验。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必须保证初三年级学生全部参加中考。任何部门和学校都不得动员 或组织学生不参加或变相不参加中考。各高中阶段学校一律不得在中考前招收录取学生。凡没有中考成绩的学生,各级教育行政部门不得为其建立高中阶段学校学籍 档案。

  2.中考方案具有很强的政策性、严肃性和权威性,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必须严格执行,任何部门和学校都无权更改中考方案。

  3.思想品德、历史学科继续实行开卷考试。各地、各校要认真研究,以考试改革为契机,推进教学方式改革。开卷考试只允许携带一套教材(思想品德考试另可携带市教研室统一印制的中考时政学习材料)进入考场,其它材料一律不得带入考场。

  4.要重视建立和认真实施学业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相结合的初中学生毕业制度,充分发挥考试评价改进教学和促进学校、教师和学生发展的功能,不断提高义务教育教学质量。

  5. 会考成绩是学生能否毕业的重要依据,也是高中阶段学校招录新生和评价学校办学水平的重要依据。各地要严格按中考要求组织会考和考查工作,严肃考风考纪。对 在会考中违纪的学生,将严格按照中考违纪处理办法进行严肃处理。对在会考中发现有集体舞弊的,将严肃追究考生所在学校相关教师、学校领导以及所在考点监考 教师、考点负责人和所属县(市、区)、功能区教育行政部门负责人的纪律责任。

  6.要建立严格的中考命题、审题制度,确保命题质量和学业成绩的科学性、公平性。教研部门要加强对考试命题和综合测评的研究,组织中考命题专项培训,不断提高评价与考试的科学性和规范性。

  7.各地要在市教育局统一组织下做好网上评卷工作,按照要求选派优秀教师参加阅卷工作,提高组织化程度,确保与评卷相配套的硬件设施及工作环境,确保评卷工作公平、公正、安全,在保证评卷质量的前提下提高评卷效率。

  8. 要充分认识到中考改革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加强对初中毕业升学考试和高中招生工作的领导,加大对中考改革的宣传力度,提高中考 改革的透明度和开放度,争取社会各界对改革的理解与广泛支持。要建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加大人力和经费投入,确保中考改革顺利、平稳进行。

  扬州市教育局

  2014年3月4日

昨天,扬州市2014年中考及高中招生方案正式发布。与往年相比,今年中考政策保持稳定不变,但高中招生有所调整。其中,职业高中招生方面增加了与大专、本科相衔接的“3+3”“3+4”分段培养计划,并且首次进入志愿填报。另外,随着学籍新规的启动,今年高中招生严格执行“时间表”,9月30日以后一律不再建立学籍。

 

扬州将迎最严中招时间表 9月30日后不再建普高学籍

  【中考不变】

  具体招生意见5月份发布

  昨日,市教育部门正式发布《扬州市2014年初中毕业升学考试和高中招生方案》,2014年招生即将开始。

  市教育局基教处副处长赵云表示,“5月份,我们还要出具体的市直高中招生意见、市直初中招生意见,各县市区也要出各区域的招生意见。”

  据介绍,今年中考方案较往年保持稳定。不过赵云表示,教育部门正等待我省新的高考[微博]方案出台。

  他说:“江苏高考新方案出台后,我们会对全市的中考方案进行调整。为了保证我们的调整更具有科学性、严肃性,所以今年的中考方案不作多大变动,等省里的方案出台后我们再根据扬州的实际进行改革和完善。”

  【中招有变】

  普通高中招生严格时间表

  虽然中考方案整体不变,但高中招生部分有所调整。赵云表示,主要是学籍新规出台后的影响,以及在职业高中招生结构上有所变化。

  变化一:分段培养进入志愿填报

  据悉,今年职业高中招生方面的变化,首先增加了两类分段培养。一类是中高等职业教育“3+3”分段培养模式,毕业生可得到大专文凭,但要达到当地三星级普通高中录取线方可录取;另一类是中等职业学校和普通本科院校联办的“3+4”分段培养模式,毕业生可得到本科文凭,但要达到当地四星级普通高中录取线方可录取。

  记者了解到,去年这两类分段培养已经试行,但因为启动较晚,未进入志愿填报当中,而今年我市准备充分,这两类分段培养均进入志愿填报阶段。

  变化二:9月30日后不再建学籍

  另一个变化是学籍新规启动后,普通高中招生有了“时间表”。据悉,年初省教育厅出台《江苏省普通高中学籍管理规定》,对今年普通高中招生的时序和学籍注册提出了严格要求。

  “高中招生的时间表非常明确。比如在6月份,要把各普通高中学校招生计划上报省教育厅;所有学校一定要在8月25号之前全部完成招生工作;9月5日之前,上报省学籍平台;9月30日,学籍全部建立结束。”赵云表示,“过去可能会存在一些学生没有及时报上学籍,而拖到高二才报学籍。今年这种情况无论如何也不能上报学籍了。”

  赵云还强调,由于我省电子学籍平台已经与国家对接,今年9月30日将是“生死线”,逾期将再也不能建立学籍。

  【区划影响】

  槐泗毕业生参加邗江中考

  两区域学生可自选中招地

  2011年,我市曾进行过一轮区划调整,涉及原邗江划给广陵的5个乡镇及原维扬区所在区域的初中毕业生。

  “这五个乡镇:泰安、杭集、头桥、沙头和李典,以及原维扬区学校的初中毕业生,在2012年我们就出台了具体的意见。对于这些学生,2012年至2014年在毕业升学考试的时候,可以自主选择由市教育局组织实施的普通高中招生,也可以选择由邗江区教育局组织实施的普通高中招生。但是,这两者只能选一,不能兼选。”赵云表示。

  为了保证家长[微博]能够了解政策,不至于产生误解,将在报名时为上述区域的所有毕业生统一发放告家长书,告知相关事项以及两个区域的普通高中和职业学校。“学生自主选择,同时家长和学生要签名。这也是为了保证慎重选择,一旦选择,必须有对应承诺。”

  全市今年分六大招生区域

  最新的区划调整后,市教育部门重新划定了六大招生区域,除宝应县、江都区、仪征市、高邮市、邗江区五个招生区域外,市直学校、广陵区、开发区、蜀冈—瘦西湖风景名胜区和生态科技新城作为一个独立招生区域。

  “这一调整中特殊的是槐泗学校,槐泗学校的施教区和邗江区是交叉的,学籍管理依然在邗江区教育局,为保障学生及家长利益:今年,槐泗学校毕业生仍然参加邗江区组织的招生考试,明年将再行调整。”赵云表示。 记者 邵伟

  中考安排

  本届中考考试政策保持不变—

  今年中考时间:6月16-18日

  中考体育下月启动 5月将迎初三会考中考科目

  仍6月16-18日开考

  中考体育下月启动 5月将迎初三会考

  今年中考考试政策保持稳定。市教育局基教处副处长赵云表示,今年招生方案的考试科目设置安排,包括文化考试学科、体育考试、会考科目、考查科目和综合素质评价五个方面,与近几年中考方案相比保持稳定;这体现在考试科目、分值、考查形式、要求,基本无变化。

  那么,今年中考“五大项”都有哪些具体要求?本报为您梳理如下。

  中考科目

  仍6月16-18日开考

  文化考试科目共有七门,分别是: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思想品德、历史。

  闭卷考试科目: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

  开卷考试科目:思想品德、历史

  今年中考仍由全市统一组织网上评卷。英语听力口语测试则按省统一要求组织,成绩计入英语学科总分。文化考试时间为6月16日-18日,考试结果以分数形式呈现。

  开卷考试科目(思想品德、历史)只允许携带一套教材(思想品德考试另可携带市教研室统一印制的中考时政学习材料)进入考场,其他材料一律不得带入考场。

  中考体育

  下月启动,计入升学总分

  今年体育中考也没有变化。据悉,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以满分30分计入学生升学总分,其中学习过程评价(学习管理)12分、体锻效果评价(身体素质)18分。

  体育考试由市、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分别负责组织实施,将于下月启动。

  初中会考

  初三会考5月份进行

  毕业会考科目分为三类:地理、生物、理化生(物理、化学、生物)实验操作为毕业会考科目。

  初二会考科目:地理、生物、生物实验操作考试

  其中,地理、生物实行闭卷考试,由市教育局统一命题、制卷,统一组织考试,统一组织阅卷,考试结果以等级形式呈现;具体考试时间分别为6月19日上午8:00-9:00和10:00-11:00。

  生物实验操作考试在初二年级6月份进行。

  初三会考科目:理化实验操作考试

  初三年级5月份进行。

  会考是中考的重要组成部分,会考科目成绩均合格者方可报考三星及以上普通高中;凡有会考科目成绩不合格者要求升入省三星及以上普通高中就读的,市教育局一律不予办理普通高中学籍。

  考查科目

  仍计等级,影响综评

  考查科目:信息技术、音乐、美术、综合实践

  考查结果以等级形式呈现。信息技术由市教育局统一命题,考试形式为上机操作,县(市、区)组织考查,在初二年级的6月份进行;音乐、美术、综合实践由县(市、区)组织命题,学校组织考查。考查科目成绩作为综合素质评价“学习能力”的重要内容。

  综合素质

  等级C以上方可毕业

  综合素质评价主要依据:《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报告单》、《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报告书、《扬州市学生体质健康卡》、《成长记录袋》。

  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用等级加评语的方式呈现。评价等级分为A、B、C、D四等。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达C级以上者方可毕业。 记者 邵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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